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相关高新技术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培育一批掌握行业关键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标杆型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行动方案》(洪府厅发[2019]7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南昌市标杆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南昌市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标示为红色警示类别和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的企业,不在申报对象范围。
3、未提交2018年高企发展情况年报、2018年度高企火炬计划统计报表以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未填报企业年度研发情况报表的企业,不在申报对象范围。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11月28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标杆型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度企业销售收入达到2亿(含)以上,2016年至2018年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含)以上;
2、企业拥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
3、企业获得过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
4、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20%(含)以上。
四、申报材料
1、南昌市“标杆型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书。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批文。
4、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批文。
5、2016年、2017年、2018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提供虚假数据的取消该企业五年内申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格。)
7、与申报南昌市标杆型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的其它材料(如:核心知识产权证书、实验室认证、科技进步奖证书等)。
五、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昌市科技局网,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提交项目电子申报材料。
2、县区推荐。由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在线审核推荐。
3、审核受理。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网上在线审核受理,审核。
4、纸质材料报送。项目受理后,企业依据通知要求从网上下载、打印带水印的申请书,连同与网上内容完全一致的附件材料(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荣献、盛会隆
联系电话:0791-83884249
地址:南昌市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6115室,南昌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南昌市“标杆型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洪科字[2019]221号]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4日